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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佛山出口服务退税怎么操作

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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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佛山出口服务退税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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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贸企业正式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以一般贸易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免退税正 式申报,包括以下准备工作:

 

(一)当期(批次)出口货物退(免)税纸质凭证的收齐,具体包括:

 

1、 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 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仅指购进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

 

3、 出口货物报关单(保税区内的商贸公司还需提供备案清单);

 

4、 放行通知书;

 

5、 代理委托书(红色联)

 

6、 保税区内的商贸公司还需提供结汇水单

 

以上纸质凭证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容桂报关公司

 

说明:

 

1、外贸企业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外贸企业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外贸企业主管退税部门审核批准后,作为退税合法凭证。外贸企业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外贸企业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外贸企业主管退税部门审核批准后,作为退税的合法凭证。

 

2、因遗失而不能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的,则须提供由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征税机关出具的有关该批货物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复印件以及供货企业所在地银行出具的该批出口货物原税收专用缴款书所列税款已入库证明(遗失分割单的不需提供税款入库证明)。

 

3、外贸企业取得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部分货物出口、部分库存的,应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开具《进货分批申报单》。企业应按库存货物数额及申报退(免)税货物数额分别填写的两份《进货分批申报单》,每份两联,均应加盖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办税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并于正式申报时将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同附送。

 

(二)将本企业当期(批次)出口货物免退税纸质凭证的基础明细数据采集到申报系统(对于已进行预申报的企业,不必重复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和数据加工处理步骤,只需在申报系统内将经过反馈处理的数据转为正式申报数据即可)

 

 1、 基础明细数据采集包括以下项目:

 

 1)出口报关单明细数据采集(委托代理出口无此项);

 

 2)放行通知书明细数据采集;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数据采集;

 

 4)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明细数据采集(仅指购进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明细数据采集(自营出口无此项)。

 

 2、 基础明细数据采集方式:

 

手工录入、外部数据导入(目前仅指认证发票信息导入)

 

(三)在申报系统内对当期(批次)申报明细电子数据进行加工处理;

 

根据企业出口业务,将进货申报数据与出口申报数据进行配比,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 将进货明细数据和出口明细数据分别排列序号,确定同一批次进货或出口明细数据序号不重复(对本次申报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有部分库存的情况,只申报本次出口数量,库存的货物出口后再申报);

 

2、 在进货明细数据与出口明细数据之间配比关联号,进行关联检查,确定同一批次进货和出口明细数据关联号不重复;

 

3、 进行数据的一致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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